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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革命犯越狱22年后主动自首 被判6个月
内蒙古新闻网   08-04-10 10:00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在越狱22年后,“韦志孟”想做回冯俊强,于是他主动回监自首

  

  二十二年了,这座大门的形象常出现在冯俊强的梦里。

  今年47岁的冯俊强年轻时,因写信让敌特寄武器、经费给他,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入狱1年多后,他便越狱了。自此,长达22年6个月的时间里,他结婚、生子、当上小老板。老母亲反复劝他自首,堂堂正正做人。

  在母亲的劝说之下,冯俊强多次以“冯俊强朋友、亲戚”的名义,打电话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柳州监狱狱内侦查科,就自首有关情况进行试探、咨询,并上网察看监狱情况。最后,他自行坐车回监投案,安心服刑,演绎了一出惊心动魄、曲折离奇的现实情景剧。

  4月1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脱逃罪判处冯俊强有期徒刑六个月。

  年少冲动付出代价  

  冯俊强是南宁市人。在他二十来岁时,他以“三分之二同志”为名,给敌特机关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想加入该“组织”,要求对方尽快发给他武器和活动经费,并让对方派有经验的特工人员到桂林七星岩和他联系,策划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

  1984年5月7日,时年23岁的冯俊强,为自己的年少冲动付出了代价:他被以反革命罪判刑五年,之后投入露塘劳动改造管教队(即现在的柳州监狱)服刑。

  因为在监狱里表现不错,冯俊强当上了罪犯维纪员。可他的家却因为他的入狱而破碎了,自从他被判刑后,父亲病故,家中住房被父亲单位收回;孤身一人的母亲居无定所,无依无靠。虽说刑期不算长,可想到老母亲孤身一人,无人照顾,身为独子的冯俊强心里十分痛苦;此外,对于这个判决,冯俊强心里也不服:“我还没和那边联系上,也没实施任何行为,没造成严重后果,一封信就判我5年!”

  所有的这些理由,都使他觉得自己再也熬不住了。他要跑出去!

  22年戴着假面生活

  1985年6月30日中午12点多,监狱中的服刑人员外出劳动,冯俊强随第五大队大田组收工回到监门时,以到伙房喝水为由,脱离监管。随后他趁无人看管,跑到伙房背后,穿过旁边的竹林,沿小路向柳城县社冲方向逃跑了。

  之后,他经社冲乡,沿更村车站、柳州火车南站,向黎塘方向逃去。逃跑时,他身上只有10块钱,到柳州吃了一碗米粉,又理了头发后,身上便没钱了。他把手表卖给别人,得了10块钱,继续流窜到南宁市、沈阳市、云南省、广东省等地。

  这期间,冯俊强曾企图逃到缅甸,跑到外国去,这样的话,鬼也不认识他,更没有人知道他犯下的罪行,就不用担心被追捕回监狱了,他就可以“重新做人”,重新来过了。毕竟他还这么年轻。可当他站在边境线上,远远望到那边全是阴森森、黑糊糊的森林,看着和国内完全不一样的景象,想起关于国外的种种传说——毕竟那里是异国他乡,说的是与国内不一样的语言,他又身无所长,一脚跨过去就很难再回头,好比重新再投娘胎一次。这么一想,他立时心生畏惧,伸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打消了逃跑出国的念头。

  逃亡的日子百般艰辛。最初两三年,冯俊强不敢找工作,全靠老母亲给他寄钱混日子。1990年,冯俊强花1000元,让人帮他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之后,他摇身一变成为“韦志孟”,从此开始了长达22年的假面人生。

  只想坦然做回自己

  变成了“韦志孟”后,冯俊强开始了看起来与常人没有两样的生活。几年后,他和南宁市女青年小黄结婚,并生下儿子。与多数人不一样的是,冯俊强让儿子随了母亲小黄的姓。但结婚生子的幸福并没有持续太久,由于找不到工作,家里穷得叮当响,儿子几个月大时,妻子离家出走了,不久之后就和冯俊强离了婚。

  自此,冯俊强靠打工、修理自行车、养鸽子、踩三轮车等,挣钱抚养孩子,艰难地供孩子上学,日子过得万般窘迫。后来,冯俊强在南宁郊区承包鱼塘,搞起了养殖。到了2002年,鱼塘开始有些盈利,这一年,冯俊强养鱼赚了10多万元钱。

  冯俊强是个孝顺的人,有了钱,他经常回家看望母亲,可每次回家看母亲,他都不敢在家过夜,不管在家多开心、尽兴,他总是要连夜赶回去。而母亲每次见他,都会劝他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等到服完刑,真正用回自己的本名,还自己的本来面目,堂堂正正地做人。“如果你不去投案,我就是死了也不会瞑目!”母亲为他的事长期担心,身体很差,常常生病。

  母亲的反复劝说,让冯俊强心里十分苦恼、犹豫。他何尝不想用回自己的本名,并且把儿子的姓改过来,“我的仔都不跟父亲姓,这算什么?”想到自己常年逃亡在外,东躲西藏,时时担惊受怕地过日子,心理压力很大,夜晚常睡不着;再想到近年来,自己靠养殖赚到了钱,但仍不敢跟老母亲一起生活,无法尽孝,母亲给了他生命,他却不能正大光明地侍奉在母亲身旁,冯俊强心里更是痛苦。

  冯俊强在心里也是反复盘算了又盘算:不投案自首,他永远是别人,过的是一种假面人生;若是投案自首,等服完刑,他就可以用心、坦然地孝敬母亲,给她养老送终。

  2007年,他给儿子买了一台电脑,儿子教会了他上网。上网浏览网页时,冯俊强特别留意网上关于监狱的报道,那些有关监狱生活条件改善和监管制度完善的文章,促使他产生了投案自首的念头。

  现在儿子也有15岁了,他没什么担心的了,母亲有退休金,也可以帮忙照顾儿子。在母亲劝导下,冯俊强投案自首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决定回监狱服完刑期,然后堂堂正正做人,也许这对他,对他的母亲来说,才是真正的孝顺。

  我就是逃犯本人

  终于,2007年国庆节期间,冯俊强以“逃犯家属”的身份,打电话到自治区监狱局值班室,了解有关投案自首的规定。监狱局当即将情况转告给柳州监狱方面,请他们密切关注。

  同年10月11日,柳州监狱狱侦科方绪记科长在办公室接到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姓“韦”,说有个朋友是监狱逃犯冯俊强,曾在他那儿打工。他代朋友向监狱了解有关监狱的监管改造情况及投案自首有关处理规定。

  方科长和副监狱长黄德华在电话里详细介绍说:柳州监狱1990年代末以来,创建“文明监狱”取得了重大成果,“投资新建了监舍,铺上了地板砖,装上了壁扇;米饭按需供应,每周加菜3次……”

  听完介绍,“韦老板”表示,那朋友现在已经不在他这里打工了,有机会将转告朋友,动员他来自首。方绪记给“韦”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放下电话,方绪记和黄德华猜测,“韦老板”可能就是逃犯本人。但第一次通话,“韦”的言谈中没有任何破绽。

  2007年11月21日,“韦老板”又给方科长打来电话,再次询问因脱逃而加刑和服刑人员减刑的相关规定。“主动投案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情节……”这次,“韦”更关心自首后的刑期有多长。

  2007年12月24日,“韦老板”一开口便向方科长坦白了自己的身份,“我就是逃犯冯俊强,听了你的讲解,我终于想通了!我错了,我想光明正大做人!”原来,冯俊强还点击了监狱局网站,从中了解到监狱如今面貌一新,管理十分人性化。他彻底打消了思想顾虑,决定向监狱投案自首,并且在电话中和方科长约好了投案的相关事宜。

  脱逃了20多年的服刑人员,最终回监狱投案自首,方绪记在23年的狱警生涯中还是第一次遇到。

  电话中,冯俊强承认:“因为我心中顾虑太多,前两次通话才假借了朋友的名义。听了方科长的解释,我也想通了,决定回去投案自首。但是离开柳州多年,已记不清回监狱的路怎么走了。”方绪记当即表示:“你回到柳州,我开车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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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检察日报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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