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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警公开违法者照片律师建议打马赛克
内蒙古新闻网   08-06-05 14:40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展板前,民警对一违章者进行教育。邓万里 摄 路上学刘翔跨护栏,这种“粉丝”行为以后可要挨罚了。而且,(郑州)交警三大队还将拍下违法行为并冲洗出来,路口张贴供市民监督。  

   【民警】

        违法照片张贴路边供监督 昨日下午3时许,在郑州市陇海路与大学路路口,市民范先生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路口闯红灯被交警三大队民警王前拦下。范先生挠挠头,笑着说“我看见前面还是绿灯呢”。 民警指出其违法行为后,并未立即对其处以20元罚款,而是将他领到了路边一块展板前,指给他看哪些是违法行为。 展板立在路口东北角,上面贴有30多张照片,里面有闯红灯的、翻越护栏的、骑车带人的、不走斑马线的,照片被分类贴在一起。有“刘翔粉丝”区,有“T台走秀”区,还有“正确出行”区。在“刘翔粉丝”区,其中一幅照片上,一名穿白T恤的中年女子,提着白色购物袋,正在跨越路中间的护栏,照片旁白:“刘翔,我已经超越你了!”展板刚一展出,就围了很多市民。 据交警黄明介绍,市民在街头看到交通违法行为可用数码相机拍下来,发送到邮箱ldy197502@sina.com,由民警负责筛选内容,将照片冲印出来,并定期充实和更换到监督台上。如果当事人发现自己的照片正在监督台上“展出”,只要能主动向交警承认错误,民警可以对其登记身份后,立即从展板上将照片撤去。

       【律师】

        面部打上马赛克才妥当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凌兴高律师认为,如果给被拍摄者脸上打上马赛克,交警的这种做法才妥当。 凌兴高说,拍下照片予以公布展示,是交警部门的一种执法手段,目的可能是为了起到警示、纠正、教育违法者的目的。但这种直接张贴的做法欠妥当。对于这些轻微违法者,不能让他们付出过大的违法成本,而给被拍摄者脸上打上马赛克,这样既能得到市民的理解,也能更顺利地执法。 最后,凌律师强调,如果是市民拍摄并私自张贴的话,则涉及侵犯公民的肖像权了。 (大河网-河南商报)

 

稿源: 大河网  编辑: 薛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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