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对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将一律核发新版行驶证,对已核发的旧版行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版行驶证。
据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新版行驶证在保持原行驶证式样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要求调整了签注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行驶证生产、检验和管理,改进了行驶证证芯和塑封套的防伪技术。机动车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不含车牌号),并且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证芯序列号由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用一维条码表示。新证还在备注栏增加了车辆强制报废期,标明了特殊用车,如校车,这些都会在新车证上明确显示。新版行驶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实习记者 樊焱荣 通讯员 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