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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提高居民取暖费补贴标准
内蒙古新闻网  08-10-13 09:2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供暖期临近,内蒙古乌海市在对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取暖费进行了一定幅度调整的同时,提高了住宅取暖费的补贴标准,以确保居民冬季取暖不受影响。这是记者9月28日从乌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的。

  据了解,从本供暖期起,乌海市将住宅集中供热取暖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9.54元调整到12.6元,同时出台了新的住宅取暖费补贴标准,分别为:社保局和自治区统筹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按80%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按50%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户每户每年补贴65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50元。对补贴范围中属于离异、丧偶均未再婚或配偶长期无固定职业及下岗、失业未重新就业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80元。

稿源: 内蒙古广播网  编辑: 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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