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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尚明:清华总裁研修班何以遭总裁起诉
内蒙古新闻网  08-12-03 09:3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12月1日,“清华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被诉案开庭。辽宁一企业老总于博称,“总裁研修班”当初所承诺授课的林毅夫等名师未曾谋面。清华大学方答辩称,于博所提供的招生简章系从与清华无关网站下载,清华招生简章没有虚假宣传。但报道却说:据称,沈阳博宇有色金属炉料连锁贸易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于博提供的网络截图是经过公证的,清华大学现在的简章是被修改过的。

  这件事情很有新闻价值,因为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被起诉让人感到非常意外。近一二十年来,这种形形色色的培训班多如牛毛,但是参加者感到不满意而起诉的案件,这可能是第一次吧。

  为什么意外呢?因为大家心照不宣,这种培训班就是“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的交易,即各有所图,各得其所:举办者得到学费收益,参加者得到诸般好处。以前,这种培训班一般都是公费消费,现在虽然有一些私营业主参加,但是多数都是抱着“镀金”的目的去的。

  于博起诉清华的理由,是广告宣称的讲课专家,很多没有讲课。其实,以前这种情形相当普遍,举办方到时随便“说明”一下即万事大吉:专家临时有事,不能前来授课,表示歉意云云。但以前为什么就没人控告呢?因为这就是花公款买休闲的玩意儿,谁敢去较真呢?

  现在,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成分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一部分是私营企业主,比如这位于博总裁。看来,清华没有考虑到新情况和新问题,所以遇到起诉时还措手不及;虽然把自己网站的资料做了不诚实的修改,但是证据已经被人家复制保全了。

  于博起诉清华,具有导向意义。这说明,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中,是有人希望真正学习知识的;即使是公款消费,也有人希望学到真本领,私营企业主也不完全是为了镀金的———他们花自己的钱本来就心痛,结果却受到了欺骗,所以就忍不住起诉了。

  应该说,清华大学对这种培训班的效果最清楚不过了。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仅一个星期时间的总裁研修班能够学到什么东西,作为教育家的清华大学的先生们难道不清楚吗?无非就是收取高额学费而已,一个星期学费3.7万元,还不包括食宿费,相当于天价学费了吧。

  这次起诉事件提醒那些利用培训班敛钱的人,参加者中有人可能不是“黄盖”,可能不愿意“白挨”。如果把这种短暂培训班当作一次讲座,最多只能收取一张“门票钱”。但是,只收取门票钱而没有巨额实惠的培训班,恐怕清华大学就不屑于再做了吧。

稿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编辑: 杨永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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