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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1300亩土地被征后的博弈
内蒙古新闻网  09-07-01 15:49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2008年8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巨和城村部分村民由于土地补偿问题向固阳县有关部门、包头市信访办及各大媒体反映情况,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纠纷问题突兀地显现了出来,“土地”这个原本在老百姓心中再熟悉不过的词突然随着这股“潮流”变的神秘起来,突然让千百年来依靠她、维系她生存发展的老农们有点谈“土”色变。又值6.25世界土地日,记者深入固阳县对一处土地纠纷进行了关注。

  6月3日,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巨和城村村民向内蒙古新闻网爆料称,该村1300亩耕地被包头市固阳县建设局征用,仅以每亩1.5万元的价格一次性“买断”。部分村民领取了占地补偿款后,感觉自己成了“不城不农”的第三种人,同时他们还发现,巨和城村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与邻村甲坝村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相差8倍之多。对比之下,心理出现不平衡,部分群众开始找政府、媒体反映问题,以便寻求得到更多的土地补偿金,此事在当地闹的沸沸扬扬,成为了一个当地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资料图片)

  6月5日,内蒙古新闻网记者到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巨和城村实地采访调查。

  村民:1300亩耕地被征用,我们未来怎么办?

  巨和城村村民马月英对内蒙古新闻网记者说:“2008年春季我们接到金山镇的通知,说是政府要征用我们村的1300亩土地,用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每亩地补偿1.5万元。于是村民提出了疑问,土地被征用了,我们还是农民吗?盖了楼房给谁住?今后的生活如何解决?

  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部分群众不同意土地被征用,如果一定要征用,价格也不能是1.5万元,至少应以甲坝村的征地补偿标准(每亩12万元)来进行。“我们先后找巨和村村委、金山镇政府、固阳县政府反映问题,但都被挡了回来。我们数次去包头市信访局反映问题,并在2008年8月13日见到了市领导。市里面听了我们的反映后,高度重视,立即让相关部门责成固阳县领导解决此问题。但问题现在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成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人员,今后的生活问题如何解决?我们的后辈儿孙怎么生活?……”

  另一村民段其栓对记者说:“现在耕地每人只剩下2亩不到,种地生存的可能性不大了,地方经济本来就不太好,我们固阳县也没有什么地方可让我们这些农民就业。说是要给我们办社保,但地征了,就没事了,现在也不提了,另外也不能让这么多人吃社保度日吧。”

  就此事,记者拨通了金山镇党支部书记杜书记的电话以求证实,杜书记对内蒙古新闻网记者说:“巨和村的土地征用是固阳县建设局一手办理的,金山镇政府只是配合办理,土地补偿金额的标准的制定金山镇政府也没有插手。”

  “这片土地是荒地还是耕地?”记者问道。

  “是耕地,一部分是水浇地。”杜书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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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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