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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曝光”为名诈骗钱财 2名假记者被判刑
内蒙古新闻网  09-07-04 08:54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安徽的王晓凌和江苏的贾东镇拿着花钱买来的假证件,冒充记者进行采访,并以“曝光”为名敲诈勒索,轻松骗得1万多元。记者从江苏省“扫黄打非”办获悉,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裁定,两名假记者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1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相关赃物赃款和作案工具被追缴没收。

  2008年初,王晓凌和贾东镇向北京一家非法出版机构缴纳了1万多元相关费用后,取得该机构工作证,随后以该机构记者名义进行非法采访。2008年3月,王晓凌和贾东镇驾驶在明显部位标明“决策参考”金属牌的车辆,以调研员等身份,到江苏徐州、连云港等地进行非法采访。他们以采访报道相关部门违法行为等名义,暗示对方付给一定费用,“可以将负面报道转为正面报道”,3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共计1.2万元及烟酒等。2008年4月16日,王晓凌和贾东镇在淮安市交巡警二大队以同样手法勒索时被识破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晓凌和贾东镇利用某些单位对“可能被曝光、负面报道影响声誉”的害怕心理,采用要挟手段,迫使对方支付相关钱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记者凌军辉)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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